振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吴晓慧等同志 人事任免的通知
丹安政发〔2024〕7号
发布日期:2024-06-05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根据区委通知,经研究决定:
吴晓慧同志任区工信局副局长;
王雪纯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雪松同志任区市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升同志任区林草局副局长;
宋 涛同志任区数据局副局长、区营商局副局长、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兼)(保留正科级);
戴 鹏同志任区数据局副局长、区营商局副局长;
张玉伟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兼);
王世先同志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王东青同志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
单 锋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孙志刚同志任区河长制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兼);
王 扬同志任区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兼);
赵洪洋同志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
胡 泉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
蔡昌龙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雪纯同志的太平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 钧同志的区文旅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张 升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隋晓文同志的区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宋 涛同志的区营商局副局长职务;
戴 鹏同志的区营商局副局长职务。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