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薛慧萍等同志 人事任免的通知
丹安政发〔2024〕5号
发布日期:2024-04-16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根据区委通知,经研究决定:
薛慧萍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修樱童同志任区文旅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刘连柱同志任区发改局副局长;
高新宇同志任鸭绿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翔宇同志调任为区住建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芳同志提名为区供销社监事会主任人选;
徐浩广同志任区卫健局副局长。
免去:
王翠全同志的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刘连柱同志的鸭绿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志丹同志的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钟德春同志的区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张 录同志的区供销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王 芳同志的区卫健局副局长职务。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