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振安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05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加强振安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殡葬改革健康发展,营造生态、和谐、文明的殡葬新风,全面实施《振安区十四五期间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振安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3年振安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2023年全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完善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制定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以“三沿六区”范围内的村为重点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为到“十四五”末期基本实现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农村群众的基本安葬需求得到有效保障、散埋乱葬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打下坚实基础。

  2、主要任务:

  (1)科学规划布局。

  (2)规范审批程序。

  (3)明确建设标准。

  (4) 按规划完成本年度公墓建设任务。汤山城镇汤山城村公益性公墓作为本年度建设重点,要提高工作标准,加快建设进度,适时评估总结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推进全面建设。各镇(街)根据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本地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力争“十四五” 期间全面建设完成。

  (6)实施绿色安葬。在建成公墓覆盖范围内,新增骨灰要进入公墓集中安葬。稳妥推进散葬坟墓迁移,逐步减少散葬坟墓存量。大力推行节地生态绿色安葬,倡导海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骨灰长期寄存、不留坟头不留碑等安葬方式,不断提高节地生态绿色安葬率

  (7)做好项目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公益性公墓建设立项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散坟迁移资金保障,按照“先建后补、先迁后补”原则,给予适当补助;自然资源振安分局负责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纳入“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及用地审批;区住建局负责把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区农业农村局(林业部门)负责把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散埋乱葬整治纳入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为纳入建设规划的公益性公墓办理使用林地许可。

  (三) 落实奖补政策。

  (四)强化督查考核。

  (五)加强维护管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成后, 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免费或低偿为村民提供骨灰(遗骨)安葬服务,村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用于日常维护管理。要积极推进散葬坟墓迁移,新增骨灰全部进入公墓内集中安葬。要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对有关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修缮,保持墓区环境优美和墓位的完好整洁。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有关档案要按规定保存。

  注:

  解读单位:丹东市振安区民政局

  解读人:杨雪龙 联系电话:28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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