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第17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3-04-08

  4月7日,区政府召开第17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两级督查反馈会议精神以及省市督查整改会议精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委副书记、区长孙明灏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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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镇(街)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同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全面贯彻落实。要紧密结合我区实际,聚焦中心任务,深入实施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不断开创各项事业振兴发展新局面。

  会议强调,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提升站位,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上下联动,层层压实责任,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要坚持领导带头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将学习贯彻成效转化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对标对表抓好落实,从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谋划、部署、推动机关事务各项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全面加强机关事务建设,提升机关事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确保机关有序高效运转,以高质量管理赋能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本次法治督察整改是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的重要手段,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广泛动员部署,加快工作进度,强化立行立改,通过督察整改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确保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振安落得实、有创新、见实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振安。

  会议强调,各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从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提高依法决策的高度,深刻理解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决策议决、公开、评审、反馈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从源头上解决不当决策、盲目决策、随意决策、决策责任不清等政府决策中存在问题。要优化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要创新行政管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行政效